解读“2011中国民企海外并购10大案例”/瞰云飞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20:55:21   浏览:906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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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1中国民企海外10大并购案”

2011年年初以来,中国民企在全球跨国并购的舞台上充当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浙商》杂志根据各种信息披露,按照并购金额大小排序,推出“2011中国民企海外并购十大案例”,其中浙商企业占了一半以上。
本文根据《浙商》杂志所列十大并购案,结合所参加的一些海外及境内并购案例,就相关项目进行粗浅解读,仅供感兴趣朋友参考。同时,收购看上去都很美,作者将就中国企业的境外并购陆续发表相关文章,也希望与大家多交流,共同提升。

NO.1 海航并购西班牙NH
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海航集团排名第7位,但其资产总额高居榜首,和频繁的国内资本市场并购一样,海航在海外并购方面也是大手笔。2011年10月,受西班牙股市震荡影响,西班牙NH酒店连锁集团被迫重新修订与中国海航酒店集团于今年5月签署的合作协议,最终海航仍决定参股20%,收购额为3.29亿欧元,比5月协议价4.31亿欧元下调23.5%。NH酒店在欧洲、拉美和非洲经营400家酒店,是西班牙最大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之一。协议签署后,海航将以每股5.35欧元参股,预计今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收购。

解读:1、海航收购属于横向并购,该并购直接将其经营链条延展到国外,并通过NH400家酒店的实际运营及了解,进一步学习境外酒店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技术;2、海航收购的时机选择在欧债危机逐步加深,并购目标公司估值大幅调减的情况下,并购对价比较合理;3、海航并购股权比例为20%,没有控股,这必然有内在的原因,如资金、并购股东意愿等,这同时也提示中国其他企业需要逐步摆脱“控股”方能控制企业的想法。事实上,中国公司通过少数持股,逐步了解和掌握境外公司运作,加强产业链上的联盟与合作,可能更容易达到并购目标。

NO.2 富丽达并购加拿大纽西尔
2011年2月1日,总部位于杭州萧山的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斥巨资2.53亿美元成功收购了加拿大纽西尔(NEUCEL)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纽西尔是加拿大专业生产特种溶解浆的三大厂商之一,产品为使用木材进行加工处理所得的普通和特种溶解浆,用于制造粘胶纤维等纺织产品和其他工业产品。收购纽西尔,富丽达把触角延伸到产业链上游,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增强了在粘胶纤维行业中的话语权。

解读:1、富丽达集团收购属于上游产业链收购,这种收购的确具有战略意义,它能够有效提升该公司在行业的话语权;2、该并购属于全资收购,对于中国公司境外的管理及并购整合能力提出挑战。

NO.3 美的并购开利拉美空调业务
2011年8月,美的电器宣布,将以2.233亿美元收购开利拉美空调业务的51%股权,收购标的为开利巴西、阿根廷、智利空调业务公司。2010年开利巴西、阿根廷与智利空调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4.89亿美元、1.19亿美元与0.13亿美元。并购开利拉美空调业务,延续了美的埃及扩张的路径。美的去年并购了开利在埃及的子公司Miraco公司32.5%股权。本次并购开利拉美业务,进一步加深了与开利空调业务的合作。

解读:1、近年来,美的逐步加大海外投资力度,2003年在越南成立生产公司,进行属地化运营及管理;2、美的的上述收购属于控股权收购,即通过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掌控目标公司的运作,实现海外渠道的有效拓展;3、美的的上述收购应该视为美的与开利公司进行战略上的进退合作,即美的逐步接受开利的空调业务,实现拓展。

NO.4 四川汉龙并购非洲SDL
2011年3月,四川汉龙集团旗下汉龙矿业出资约2亿澳元(折合人民币12亿元左右),收购了非洲大型铁矿石公司SundanceResourcesLtd(简称SDL)16%的股份。通过此次收购,汉龙拥有SDL公司19%的股份,成为该公司最大单一股东。在澳大利亚交易所上市的SDL,是目前世界上屈指可数未开发的大型铁矿石项目之一,预期百亿吨的铁矿石资源,将加强汉龙集团在铁矿石方面的话语权。该项目后期有望达到1亿-2亿吨的生产规模,届时汉龙也将跻身于世界五大铁矿石生产商行列。

解读:1、汉龙并购属于民营企业的境外资源并购,该并购对于丰富和完善中国能源供应具有积极的意义;2、国家应该从政策、融资等方面积极为民营企业的境外并购提供支持,鉴于境外一些国家对于中国国有企业收购行为的敏感度,通过民营企业的收购亦可达到同等效果。

NO.5 均胜并购德国普瑞
2011年7月,宁波均胜投资集团完成收购德国普瑞(Preh)74.9%股份的交割,合并后双方将共同缔造一家年销售额超过60亿元的汽车电子产品企业。Preh是一家位于巴伐利亚的汽车部件供应商集团,产品包括控制单元和传感器系统,销售额达到3.51亿欧元,雇员2500人。此次跨国并购涉及金额超过10亿元,系中德汽车零部件并购第一案。均胜表示,此举旨在提振在全球最大汽车市场中国的销售。

解读:1、均胜收购德国普瑞公司,可以实现掌控先进技术的目的;2、该收购有助于该公司提升整体研发能力及技术创新,并实现中国公司的制造能力与德国公司研发能力的有效组合,从而实现某一细分行业市场的竞争力迅速提升。

NO.6 卧龙控股并购奥地利ATB
2011年10月20日,总部位于浙江上虞的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维也纳宣布,基本完成了对欧洲第三大电机生产商ATB驱动技术股份集团的并购,并购额约1.05亿欧元(1.44亿美元),这是迄今中国企业在奥地利进行的金额最大的并购交易。ATB集团是欧洲著名的电机制造企业,其产品主要销往欧洲。该集团目前拥有员工3000多人,并在欧洲5个国家拥有10个制造基地。卧龙集团收购ATB集团及其原股东艾泰克工业股份公司所持的ATB全部股权和债权,ATB原执行总裁施密特继续留任这一职务。

解读:1、浙江上虞收购ATB公司,将有效提升该公司的在驱动技术领域的话语权,实现在欧洲国家建立和运营研发的目的;2、更为重要的是,ATB在欧洲拥有10个制造基地,这将进一步拓宽该公司的国际运营视野;3、该公司留任施米特总裁应为精明之举,这将有助于该公司在最短的时间,融入当地及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地实现快速整合。

NO.7 复星国际收购Folli Follie9.5%股权
2011年5月19日,复星国际(00656.HK)与希腊著名时尚品牌Folli Follie集团签署协议,拟以8458.8万欧元,入股Folli Follie集团,持股9.5%,成为其最大战略投资者之一。Folli Follie集团是希腊上市公司,也是全球著名的时尚品牌,旗下拥有Folli Follie及Links of Lon-don两个时尚品牌,覆盖珠宝、手表、配饰、礼品等多个系列,是威廉王妃结婚首饰供应商之一。2010年,该公司的营业额约为9.89亿欧元,净利润约为8500万欧元,在中国市场的营业额约为9000万美元。这是复星首度涉足国际时尚品牌,将助其成为中国市场“消费得起的奢侈品”。

解读:1、复星国际的确是长袖善舞,先后参与多起跨境收购;2、复星具有很多民营企业没有国际化运营经验,包括资本运作、境外收购等,最为重要的是复星在国内具有比较强大的市场整合和产品切入能力,这是很大国外投资者愿意与复星合作的重要原因;3、复星并购的目的不是控制目标公司,而是通过少数持股,逐步了解,实现多方共赢。

NO.8 金亚科技并购英国哈佛国际
2011年9月28日,总部在成都的上市公司金亚科技(300028.SZ)与英国哈佛国际(Harvard International plc)签署协议,金亚科技全资子公司金亚香港拟通过全面要约收购的方式,以约人民币2.29亿元的现金对价收购其全部股权。Harvard为一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上市的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63年的Harris Overseas Ltd,主营消费电子品,是英国主要的机顶盒经销商之一,拥有消费电子行业超过40年的经验。本次交易完成后,金亚科技产品可以借此融入当地市场,并获得英国和澳大利亚主流品牌;同时,公司获得了这些销售渠道,业务能够快速扩展到新的国际市场,增加国际业务收入。

解读: 1、金亚科技收购哈佛为全资控股收购,实现绝对控制;2、收购通过香港公司操作,这也是中国公司境外收购的基本思路。通过香港公司收购,可以减少境内审批机构的审批流程;3、该收购帮助 金亚科技拥有主流品牌。

NO.9 蒙努并购美国杰妮芙
2011年8月24日,国家商务部正式向蒙努集团下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总部位于浙江海宁的蒙努集团以1737万美元收购杰妮芙90.1%的股权,收购出资以杰妮芙对蒙努的负债作抵,这是迄今为止经核准的浙商境外投资中第一起“债转股”并购。发源于特拉华州的美国杰妮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美国最大的沙发床专业连锁零售店和皮革家具专业连锁零售店集团,旗下拥有两个全球家具业的著名品牌。

解读:1、该收购的最大特点是“债转股”;2、蒙努集团对杰妮芙的债权达到1737万美元,这似乎提示中国其他企业需要高度关注海外应收款的保障的问题。要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债权人都能向蒙努集团如此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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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6月21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合理配置国有资产,防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平顶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平政〔2008〕31号印发)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行为。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为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需要配备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与业务用房、公务车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教学科研设备和体育器材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配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责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购置、建设、调拨、调剂、租赁和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统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批准资产购置计划,监督和规范资产配置工作。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指预算主管部门,下同),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事项,并监督和规范其资产配置工作。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事项,并监督和规范其资产配置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工作,并接受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和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市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保障需要、科学合理、调剂优先、节俭使用、共享共用、严格标准、预算约束的原则。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资产存量、资产使用情况、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合理申请配置资产。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需配置资产时,首先应当从现有闲置资产中调剂解决,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产满足配置资产需要,避免资产重复购置与浪费。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配置大型仪器、教学科研设备等价值较高的资产时,首先应当考虑通过共享共用方式解决;无法解决的,按照保障需要、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配置。

  第十条 市财政局建立市级政府公物仓,将有关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主要包括:市级举办重大会议、大型活动购置的资产;成立临时办公机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申请购置的资产;上级部门组织考核、检查、验收、评比,由接待单位申请购置的资产;单位上缴的资产;政府罚没物资;单位申请处置的资产等。

  第二章 资产配置条件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机构设立或者变更;(二)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新增职责和工作任务,且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四)未达到配置标准或者现有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后需更新;(五)其他应当配备资产的情况。

  第十二条 因机构设立或者变更需配置资产的,由新设立或者变更的单位根据单位职能、人员编制和资产存量状况,以调拨、调剂为主要方式提出资产配置方案,按照规定配置标准和程序配置资产。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新增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需要配置资产的,应当先通过内部或者市级政府公物仓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按照规定配置标准和程序配置资产。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未达到配置标准的,按照规定配置标准和程序逐步到位。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需要更新的,在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后,按照规定配置标准和程序配置资产。

  第三章 资产配置程序

  第十六条 资产配置计划由需要配置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第十七条 使用财政预算资金配置资产的,按以下程序报批:(一)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资产使用需求、存量资产状况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单位下一年度资产购置预算,并随部门预算一起报市财政局审核;(二)市财政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资产存量、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财力状况,审核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并将其列入部门预算;(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经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批复市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本单位资产购置;(四)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资产时,应当按预算批复将资产购置意见列入资产购置计划报市财政局,经批准后在年度资产购置预算内执行。在预算执行中,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资产配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及资产购置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审批。

  第十八条 购置单价2000元以下、批量1万元以下资产,原则上由行政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购置。对单价较高或者一次性购置数量较多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市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经市政府批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配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进行审批。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非明确安排有设备购置的上级补助资金或者同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进行资产购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批,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应当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当于审批后30日内将审批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行政事业单位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在配置后30日内,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其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备案;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的,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四章 资产配置标准

  第二十二条 资产配置标准是指对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和技术性能的设定,是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安排资产购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和对资产配置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资产配置标准另行下发,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财力状况、技术水平以及资产普及程度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配置标准。无资产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资产购置计划批复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购置计划进行资产配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置资产。未经批准购置资产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不得办理购置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后,应当及时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建立资产卡片和资产账目,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按照各类资产计价方式的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履行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配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资产配置中的各种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市财政局应当会同市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配置或者超计划、超标准配置资产的,拒绝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进行调剂的,拒绝将有关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平顶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平政〔2008〕31号印发)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市财政局对已经购置的资产进行处置。

  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市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相关资产的配备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车辆的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

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事部等


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事部 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



建城[2005]220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自2003年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地区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探索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

  冬季采暖是我国北方地区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新中国成立以来,供热事业的发展对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形成的职工家庭用热、职工单位交费的福利供热制度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尤其是收费难、设施老化、能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影响了城镇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改革城镇供热体制,切实解决福利供热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保障北方地区居民采暖,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供热体制改革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做好供热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人的需求为目标,以培育供热市场和保障供热能力为基础,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问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供热新体制,促进城镇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改革要求,使供热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取得较快发展;坚持环保节能的原则,强化节约意识,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系统节能,降低能源消耗;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公平,满足困难家庭的需要,同时兼顾各方面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近期重点工作

  (一)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城镇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并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各地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供热的燃料特点,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办法,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对供热企业的影响,确保正常供热。

  (二)逐步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同时,实行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各地区在制定采暖费补贴政策时,应根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住房标准、收入水平、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采暖补贴资金来源为原“暗补”时财政、单位用于职工的采暖费用。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具体由各地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

  (三)培育和完善供热市场。各地区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达到投资多元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提高供热投资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改善供热服务,满足用户需求。要加大国有供热企业的改革力度,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允许非公有资本等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热源厂、供热管网的投资、建设、改造和经营。

  (四)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各地区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采暖问题。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时,要将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资金,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资金的筹集,以同级人民政府为主,上级人民政府可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将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保障支出因素。

  (五)优化配置城镇供热资源。要坚持集中供热为主,多种方式互为补充,鼓励开发和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各地区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城镇供热发展专项规划,优化城镇供热结构;要从保护环境、节约土地、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出发,积极整合供热资源;要改变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部门分散供热的模式,实行供热社会化、专业化。

  (六)大力促进供热采暖节能工作。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加强城镇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要严格按照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积极运用水力平衡、气候补偿、温控和计量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消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供热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

  各地区要加强城镇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力度,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对既有建筑要制定节能改造计划,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城镇既有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尽快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和热能效率。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新建住宅同时还要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既有住宅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热计量系统改造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

  (七)加强供热市场监管和应急保障。各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供热市场准入、退出、价格、质量和安全等实行有效监管,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城镇供热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供热。对可能出现供热燃料紧张的地区,要实行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制度;对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企业,要有应对措施,必要时依法实行临时接管。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各地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对供热体制改革进行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方案。各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导城镇居民转变福利供热采暖观念。要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切实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采暖保障工作,保障供热和安全。要将此项改革列入本地区“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各项改革方案的出台均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做到民主、科学、公正、公开。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尽快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加强对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协调作用,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